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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提单流转模式及运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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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网络的发展与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使提单技术与EDI技术相结合,将电子提单带进了海运界。电子提单在载体和操作过程上均与传统提单不同,从而引发了其如何流转的问题。结合传统提单的转让,简要介绍及评析了目前电子提单的流转模式,进而对电子提单的流转提出了几点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电子提单;电子提单的流转;流转模式
  
  1 电子提单的流转
  
  电子提单(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简称EBL),是指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传送的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数据。电子提单表现为储存于计算机存储器中的电子数据,其交换和处理也由计算机自动进行,可见,电子提单在载体和操作过程上均与传统提单不同,从而电子提单的流转也异于传统提单。首先,表现为电子数据的电子提单,如何像传统提单那样进行背书,以实现提单的转让。其次,作为无形的数据电讯,电子提单持有人如何实现实际“占有”并“交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探讨一下电子提单的流转模式。
  1.1 目前电子提单流转模式简介
  尽管已经有很多国家的海运单据法或海上货物运输法已把适用范围扩展至电子提单,但是对电子提单的流转均无具体规定。目前对于使用电子通讯技术转让单据的尝试主要有1983年的SeaDocs项目(以下称“SeaDocs模式”)、1990年CMI《电子提单规则》所规定的模式(以下称“CMI模式”)和Bolero系统提供的模式(以下称“Bolero模式”)。 [由1-2-6-范,文网整理www.126fw.com]
  (1)SeaDocs模式。
  SeaDocs方案是由国际独立油船主协会(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dependent Tanker Owners)和大通曼哈顿银行(Chase Manhattan Bank)发起的,该方案被认为是国际上为促进可转让提单的电子传输的首次努力。在SeaDocs系统中,建立一个SeaDocs登记中心。承运人依然签发传统提单,但是提单一经签发立刻退出流通并存储于登记中心处。转让提单时,转让方通过电子系统通知登记中心。登记中心保存该电子信息并在传统提单上注明,同时向受让方发送“测试密钥”和相关信息。最终将原始提单交付给最后有权提取货物者。
  (2)CMI模式。
  CMI规则是非强制性的,国际贸易交易各方如果要采用CMI《电子提单规则》,必须首先订立协议,约定使用电子提单而非书面提单,并且同意适用《规则》。接下来的流转程序如下:
  首先,托运人与承运人达成运输合同。然后,托运人按约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在接收到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后按照托运人说明的电子地址给予托运人已收到货物的电讯(Receipt Message)。该电讯除包括电子提单的记载事项外,还包含了一个用于日后转让的密码。这样托运人就成为了已装船电子提单的持有人。
  如果电子提单持有人欲转让电子提单给第三人,应先向承运人发送该通知,由承运人确认该通知电讯,并据此向第三人发送电子提单除密码以外的所有信息,经第三人确认并接受该电子提单后,承运人销毁前手密码并向第三人发出一个新密码。该第三人成为电子提单的新持有人。最后,电子提单最终持有人(或指定的收货人)有权要求承运人履行交货义务,经承运人核实密码并验明收货人身份后,即可将货物交于收货人,并销毁密码。
  (3)Bolero模式。
  电子提单的最新尝试是名为Bolero的试用性方案。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凡是使用Bolero模式的各交易方都必须是Bolero系统的用户,都必须同意受Bolero规则手册的约束。用户都通过系统的核心报文平台(CMP ,The Core Messaging Platform)与其他用户发送讯息及向Bolero系统的“权利登记处”(The Title Registry)发出指示进行电子提单的创建、修改和流转。下面将以一宗涉及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贸易为例说明Bolero模式的运作:
  Bolero托运人和Bolero承运人首先达成运输合同。货物装船后,Bolero承运人向Bolero托运人发出一项报文,内容为确定承运人收取货物以及提单通常所载内容。承运人同时将该报文指示给“权利登记中心”,据以创建一份Bolero提单(BBL),指定托运人为Bolero提单持有人(shipper andholder),同时指定进口方为指示人(to order party)。
  如果托运人希望将报文所包含的货物所有权进行转让,他必须将同是Bolero用户的新所有人的身份用 Bolero格式指示给“权利登记中心”。中心在接到此报文后发出确认新所有人为提单持有人并拥有货物权利为内容的报文,就完成了一项电子提单的转让。最后,提单持有人或其代理在目的港根据承运人或港口要求证明身份后,承运人将货物交与该提单持有人,一份Bolero提单的流程至此结束。
  1.2 目前电子提单流转模式之简评
  (1)SeaDocs模式。
  SeaDocs方案首次提出了由中立的第三方参与提单转让的方法,此第三方的身份是登记人和保证人。SeaDocs方案为我们解决可转让提单电子化的法律问题提供了一个突破口。遗憾的是,由于SeaDocs方案在实践中存在高昂的保险成本以及对交易双方商业秘密的侵害等多种问题,只持续了不到一年就被迫停止。
  (2)CMI模式。